近日,本中心发现有企业篡改、伪造本中心检验报告,主要表现如下:
(1)擅自篡改原检验报告中年代号、申请日期、签发日期等信息,仿照检验报告;
(2)擅自增减相关检验项目,通过现有的一些图像处理等技术手段,伪造检验报告;
(3)自行复制检验报告,未重新加盖我中心印章(检验业务专用章或公章)。
上述现象严重损害了我中心、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。我中心已对相关篡改报告当事人进行核实和责任追究,并将依法维护中心权益。为维护各方权益,中心将加强检验报告的管理,同时为保障报告真实性,欢迎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对可疑的检验报告(复印件)进行查证。具体查证电话:(0571)8640430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