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317号,我中心由原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杭州)”更名为“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杭州)”,于2010年4月7日起开始启用新名称,现就更名后各项事务公告如下:
一、原中心的名称自4月7日起停止使用。
二、更名后原中心收费所用银行开户单位、开户银行、帐号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邮编等不变。
三、原中心的公章、检验专用章自4月7日起停止使用,凡自4月7日之后使用原名公章、检验专用章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及产生的后果均与我中心无关。
四、4月7日之前,我中心以原中心名义与客户、业务单位订立的合同、协议等法律文书仍然有效,有关业务往来均由我中心承继和延续。
感谢广大用户、各界人士对我中心的关注和支持,我中心将一如既往,为社会提供卓越的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服务!
特此公告。
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杭州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