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所于2010年3月19日顺利通过农业部相关主管部门三年一度的单位资质续展考核,取得了下一轮开展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工作(包括杀虫剂、杀菌剂、除草剂)的资格。
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,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工作,为浙江发展安全高效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。